李某某、王某某、吴某某与鄄城县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

李某某、王某某、吴某某与鄄城县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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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某某、王某某、吴某某与鄄城县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,某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驳回了李某某、王某某、吴某某的诉讼请求,认定土地租赁合同有效。李某某、王某某、吴某某提出上诉并委托栗文律师作为案件二审的诉讼代理人。在二审中,栗文律师提交了新的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存在转租行为且构成违约,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迫使被上诉人同意将土地租金由300元/亩提供到600元/亩,并由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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